人民币现金收付领域迎来重磅新规。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《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施行,旨在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,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,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。
《规定》首先明确了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在现金收付方面的责任。《规定》指出,收费单位、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。除因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,不得拒收现金,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,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,损害现金支付便利。
《规定》还对支持现金支付、保障现金支付的不同场景进行了分类,其中人工方式收款、面对面服务、线下服务或货物交付等方面,收费单位、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支付,并且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,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,保证现金支付顺畅。保障现金支付的场景包括无人设备、采用“一卡通”结算的校园、景区等统一管理的场所,需公示现金转换方式,且不得收取额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。
此外,《规定》强调,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客户现金存取、货币兑换、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好服务。其中提到,银行网点布局应为老年人、残障人士、境外人士提供现金业务办理便利,充分考虑其需求与习惯合理布设现金自助机具。针对突发情况及特殊群体的现金需求,保障现金供应、优化窗口服务、维护营业网点秩序。